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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材料检测规范-装饰材料检测标准

装饰材料检测规范-装饰材料检测标准

在建设部颁发的<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B50325-2001]国家质量监督检验疫总局颁发了<室内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的国家标准

起主要污染有以下几大类:1 甲醛,2 苯系物:苯,甲苯,二甲苯,3 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4 游离甲苯二异氰酸脂(TDI)5 可溶性铅,镉,汞等重金属物

下面对部分材料给你一些数据

涂料类

1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g/l)国标≤ 200

2 游离甲醛 (g/l)≤ 0.1

3 可融性铅 (mg/kg)≤90

4 可融性镉 (mg/kg)≤75

5 可融性烙 (mg/kg)≤60

6 可融性汞 (mg/kg)≤60

依照国家强制性标准GB18582-2001执行抽检

胶粘类

1 游离甲醛 (g/kg)≤1

2 苯 (g/kg)≤0.2

3 甲醛+二甲醛 (g/kg)≤10

4 总挥发性有机物(g/kg)≤50

依照国家强制性标准GB18583执行抽检

板材类

甲醛释放量 (mg/l)≤1.5

依照国家强制性标准GB18580-2001执行抽检

油漆类

一 硝基类油漆

1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g/l)≤750

2 苯 (%)≤0.5

3 甲醛和二甲醛总合 (%)≤45

二 聚脂类油漆

1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g/l) 光泽(60.)<80,700

2 苯 ( % ) ≤0.5

3 甲醛和二甲醛总合 ( % ) ≤40

4 游离甲苯二异氰酸脂(TDI)(%) ≤0.7

5 可融性铅 (mg/kg)≤90

6 可融性镉 (mg/kg)≤75

7 可融性烙 (mg/kg)≤60

8 可融性汞 (mg/kg)≤60

依照国家强制性标准GB18581-2001执行抽检

国标规定室内装修材料中甲醛的释放限量是多少

1、 室内饰面采用天然花岗岩石材或瓷质砖,使用面积大于200m2,对不同产品、不同批次材料,分别进行放射性指标复验;

2、 室内采用人造板面积大于500m2,对不同产品、不同批次材料,分别进行游离甲醛含量或释放量复验;

3、 室内装修中所采用的水性涂料、水性胶粘剂、水性处理剂,对不同批次产品的VOCs和游离甲醛含量,现场取样进行检测的报告;

4、 溶剂型涂料、溶剂型胶粘剂,不同批次产品的VOCs、苯、TDI含量的检测报告;

5、 膨胀螺栓的拉拔试验;

6、 干挂石材骨架钢材、石材面板的强度检测报告;

7、 外门窗、幕墙进行四性试验的试验报告;

8、 结构胶的相容性和粘接力检测报告;

9、 消防验收报告;验收意见书中提出整改意见。

扩展资料:

水泥进场复验的项目应当按照《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的规定执行。应对水泥的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检验。其主要方法和数量如下:

1、通用硅酸盐散装水泥:对同一水泥厂生产同期出厂的同品种、同强度等级、同一出厂编号的水泥为一验收批,但一验收批的总量不得超过500t 。

2、通用硅酸盐袋装水泥:对同一水泥厂生产同期出厂的同品种、同强度等级、同一出厂编号的水泥为一验收批,但一验收批的总量不得超过200t 。

3、快硬硅酸盐水泥以400t为一批,不足400t也按一批计。

4、铝酸盐水泥以120t为一批,不足120t也按一批计。

建筑装饰材料送检规范是怎样的

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18580-2001)的规定,允许人造板及其制品的甲醛释放量为E1级或E2级。

其中,E1级产品可直接用于室内装饰装修;E2级产品必须经过饰面处理(如表面喷涂油漆覆盖层、截面封边等)后才能用于室内装修。

按照产品类型的不同,各类人造板采用的检测方法和甲醛释放限量值也不一样:

⑴ 中密度纤维板、刨花板等人造板应采取穿孔萃取法检测,E1级产品甲醛释放量≤9mg/100g;E2级产品甲醛释放量≤30mg/100g

⑵ 胶合板、细木工板、装饰单板贴面胶合板等人造板应采取(9~11)L干燥器法检测, E1级产品甲醛释放量≤1.5mg/L;E2级产品甲醛释放量 ≤5.0mg/L

⑶ 针对饰面人造板(包括实木复合地板、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竹地板、浸渍胶膜纸饰面人造板等),国家规定必须符合E1级标准才能生产销售。在采用气候箱法检测时,其甲醛释放量≤0.12mg/m3 ;在采用40L干燥器法检测时,其甲醛释放量≤1.5mg/L。

水泥进场复验的项目应当按照《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的规定执行。

应对水泥的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检验。其主要抽样方法和数量如下:

(1)通用硅酸盐散装水泥:对同一水泥厂生产同期出厂的同品种、同强度等级、同一出厂编号的水泥为一验收批,但一验收批的总量不得超过500t 。

随机从不少于3个车罐中各取出等量水泥,经搅拌均匀后,再从中称取不少于12kg的水泥作为试样。

(2)通用硅酸盐袋装水泥:对同一水泥厂生产同期出厂的同品种、同强度等级、同一出厂编号的水泥为一验收批,但一验收批的总量不得超过200t 。

随机从不少于20袋中各取出等量水泥,经搅拌均匀后,再从中称取不少于12kg的水泥作为试样。

(3)快硬硅酸盐水泥以400t为一批,不足400t也按一批计。

(4)铝酸盐水泥以120t为一批,不足120t也按一批计。

当在存放的水泥质量有变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或进口水泥时,应进行复验,并应按复验结果使用。

砖及砌块进场复验的项目应当按照《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2011)的规定执行。

混凝土实心砖、混凝土多孔砖、蒸压灰砂砖及蒸压粉煤灰砖等块体的产品龄期不应小于28天。

砌筑填充墙时,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和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的产品龄期不应小于28天,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的含水率宜小于30%。

砖的抽检数量:每一生产厂家,烧结普通砖、混凝土实心砖每15万块,烧结多孔砖、混凝土多孔砖、蒸压灰砂砖及蒸压粉煤灰砖每10万块各为一验收批,不足上述数量时按一批计,抽检数量为一组。

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的抽检数量:每一生产厂家:每1万块为一验收批,不足1万块也按一批计。每一验收批随机抽取抗压强度试验试样一组,5块。用于多层以上建筑的基础和底层的小砌块抽检数量不应少于2组。

烧结空心砖、小砌块的抽检数量:烧结空心砖每10万块为一验收批,小砌块每1万块为一验收批,不足上述数量按一批计,抽检数量为1组。

一般主要复验砖及砌块的强度。其主要抽样方法和数量如下:

(1)烧结普通砖:每3.5万~15万块为一验收批,不足3.5万块也按一批计。每一验收批随机抽取试样一组, 10块。

(2)烧结多孔砖:每5万块为一验收批,不足5万块也按一批计。每一验收批随机抽取试样一组,10块。

(3)烧结空心砖空心砌块:每3.5万~15万块为一验收批,不足3.5万块也按一批计。每批从尺寸偏差和外观质检验合格的砖中,每一验收批随机抽取抗压强度试样一组,10块。

(4)粉煤灰砖:每10万块为一验收批,不足10万块也按一批计。每一验收批随机抽取试样一组,20块。

(5)粉煤灰砌块:每200m3为一验收批,不足200m3也按一批计。每一验收批随机抽取试样一组,3块。

(6)蒸压灰砂砖:每10万块为一验收批,不足10万块也按一批计。每一验收批随机抽取试样一组,10块。

(7)蒸压灰砂空心砖:每10万块为一验收批,不足10万块也按一批计。每一验收批随机抽取2组10块(NF砖为2组20块)进行抗压强度试验和抗冻性试验。

(8)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每1万块为一验收批,不足1万块也按一批计。每一验收批随机抽取抗压强度试验试样一组,5块。

(9)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每1万块为一验收批,不足1万块也按一批计。每一验收批随机抽取抗压强度试验试样一组,5块。

(10)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同品种、同规格、同等级的砌块每1万块为一验收批,不足1万块也按一批计。每一验收批随机抽取3组试件进行立方体抗压强度试验,3组试件做干密度检验。

普通混凝土应当按照《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的规定,在施工现场浇筑地点制作试件。现场制作的试件种类有:用于混凝土验收的标准养护试件、用于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如拆模、运输、张拉等)的同条件养护试件、用于混凝土结构实体检验的同条件养护试件、用于冬期施工等特殊情况下的“同条件养护”转“标准养护”试件等。

根据GB 50204-2002的规定,用于普通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的标准试件尺寸为150mm×150mm×150mm。取样数量如下:

每100盘但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每一工作班拌制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当一次浇筑超过1000m3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对于冬期施工期间掺加防冻剂的混凝土,应在浇筑地点制作一定数量的混凝土试件,进行强度试验。一组试件进行标养,28d后试压;其余试件同条件养护,分别在达到受冻临界强度时、拆模前、拆除支撑前进行试压。

抗渗混凝土每500m3应留一组抗渗试件,每项工程不少于2组。  砌筑砂浆应现场取样制作强度检验试件。

按照《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2011的规定,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强度平均值应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值的1.10倍;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强度的最小一组平均值应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值的85%。

砌筑砂浆的验收批,同一类型、强度等级的砂浆试块不应少于3组;同一验收批砂浆只有1组或2组试块时,每组试块抗压强度平均值应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值的1.10倍;对于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或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及以上的房屋,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的数量不得少于3组;

砂浆强度应以标准养护,28d龄期的试块抗压强度为准;

制作砂浆试块的砂浆稠度应与配合比设计一致。

抽检数量:每一检验批且不超过250m3砌体的各类、各强度等级的普通砌筑砂浆,每台搅拌机应至少抽检一次。验收批的预拌砂浆、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专用砂浆,抽检可为3组。

检验方法:在砂浆搅拌机出料口或在湿拌砂浆的储存容器出料口随机取样制作砂浆试块(现场拌制的砂浆,同盘砂浆只应作1组试块),试块标养28d后作强度试验。预拌砂浆中的湿拌砂浆稠度应在进场时取样检验。

按照《砂浆强度试验方法》JGJ/T

70-2009的规定,每组砂浆试件应为3块,并采用有底试模制作,试件尺寸为70.7mm×70.7mm×70.7mm的立方体。当砂浆等级或配合比改变时,还应另外制作试件。

对于干混砂浆,按照地方标准《干混砂浆应用技术规程》(DB11/696-2009)的规定,普通砌筑砂浆、普通抹灰砂浆和普通地面砂浆,每100t为一批,不足100t亦为一批,应至少制作一组试件对抗压强度、保水率、拉伸粘接强度做现场复验。

冬施期间,砂浆试件除按正常留置外,尚应增留一组与砌体同条件养护的试块,用于检验转入常温28d的强度。如有特殊需要,可另外增加相应龄期的同条件养护的试块。

钢筋进场复验的项目应当按照《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1年版)的规定执行。对于热轧光圆钢筋和热轧带筋钢筋应复验钢筋的力学性能,包括强度、伸长率、重量、方法和弯曲试验。5.2.1

5.2.2和调直的那条

主要抽样方法和数量如下:

(1)热轧光圆钢筋和热轧带筋钢筋:

同一厂别、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同一交货状态,每60t为一验收批,不足60t也按一批计。每批取试件2组,每组5根,试件长度不少于500mm。

超过60t的部分,每增加40t(或不足40t的余量),增加1个拉伸试件和1个弯曲试件。

(2)冷轧带肋钢筋:以60t为一验收批。取样时在每(任一)盘中的任意一端栽去500mm后切取试件。强度试验1根、弯曲试验2根/批。

(3)冷轧扭钢筋:以10t为一验收批,不足10t也按一批计。试件为各3根/批。

(4)预应力混凝土钢绞线:以60t为一验收批。试件为各3根/批。

(5)预应力混凝土钢丝:以60t为一验收批。试件为各1根/盘。

另外,对于冷拉调直的钢筋,应对其延伸性能和每米重量偏差进行复验。

(1)焊接接头的工艺检验,是为了确定焊接工艺而进行的检验。主要要求有:

1)工程正式焊接之前,应由焊工在现场条件下制作工艺检验试件,经性能试验合格后方可正式进行焊接施工;

2)无论何种焊接工艺,每种牌号、规格的钢筋至少应做1组试件;

3)工艺检验试件的性能试验结果应符合质量检验与验收的要求。

(2)钢筋焊接接头的现场检验,应按检验批进行。其目的是为了对接头进行质量验收。主要要求有:

1)在混凝土结构中,同级别、同规格、同类型的焊接接头以300个作为一个检验批,抽取30个做外观检查,再从30个外观检查合格的接头中随机截取3个接头进行试验;

2)钢筋焊接接头的现场检验试件应从结构中或成品中截取,截取接头的部位可采用绑扎方法连接。

《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 107-2010规定:

(1)对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应由技术提供方向施工单位提交有效的型式检验报告。

直螺纹和锥螺纹的型式检验试件应散件送达检验单位并按规定装配。并规定在下列三种情况下应当进行型式检验:

1)确定接头性能等级时;

2)材料、工艺、规格改动时;

3)型式检验报告超过4年时。

(2)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在正式施工前应进行工艺检验,以确定接头的施工工艺。工艺检验应由钢筋机械连接的操作人员在现场条件下制作试件,每个厂家的每种牌号、规格的钢筋应至少各制作3组试件,以检验接头的抗拉强度和变形性能。工艺检验试件的性能试验结果应符合《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的具体指标要求。

(3)直螺纹接头可用管钳扳手拧紧,用扭力扳手校核拧紧扭矩。应使钢筋丝头在套筒中央位置相互顶紧。标准型接头安装后的外露螺纹不宜超过2p。

锥螺纹接头应用扭力扳手拧紧,安装时应严格保证钢筋直径与连接套规格相一致。锥螺纹接头的校核用扭力扳手应与安装用扭力扳手区分使用。

套筒挤压接头钢筋端部不得有局部变形、锈蚀或附着杂物,应有检查钢筋插入套筒深度的明显标记,并使钢筋端头离套筒长度中点不超过10mm。

(4)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应按验收批进行现场检验,其目的是为了对接头进行最终的质量验收。主要要求有:

1)同一施工条件下采用同一批材料的同等级、同型式、同规格接头,以500个为一个验收批进行检验与验收,不足500个也作为一个验收批;

2)对螺纹接头的每一验收批,应在工程结构中随机抽取10%接头作进行拧紧扭矩校核。拧紧扭矩值不合格数超过被校核接头数的5%时,应重新拧紧全部接头,直到合格为止。

3)对接头的每一验收批,必须在工程结构中随机截取3个接头试件作抗拉强度试验,按设计要求的接头等级进行评定,都符合要求时评为合格。如有1个不符合要求时加倍取样复检,仍有1个不符合要求则该验收批评为不合格。(本条规定为强制性条文)

4)现场检验连续10个验收批抽样试件抗拉强度试验一次合格率为100%时,验收批接头数量可以扩大1倍。

5)钢筋机械连接接头现场截取接头试件的部位可采用同等规格的钢筋搭接连接,或采用焊接及机械连接方法补接。

6)对抽检不合格的接头验收批,应由建设方会同设计等有关方面研究后提出处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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